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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者需於指定報告時間起始前 15 分鐘抵達報告地點,並將投影片電子檔傳 送至會場電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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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位參賽者之報告時間為 10 分鐘 (含簡報 8 分鐘、答詢 2 分鐘)。大會將以鈴 聲提醒參賽者剩餘之報告時間,於報告起始後 6 分鐘作第一次響鈴、起始後 8 分鐘作第二次響鈴,參賽者必須於第二次響鈴後立即停止報告 (時間控制為 評分標準之一,詳見下點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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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分標準:研究架構及內涵 (包含研究創新性、完整性及深入程度等) 40%、 報告組織及結構 20%、報告技巧及答辯 (投影片製作、報告時之儀態、時間控 制、英語表達及答辯能力等) 40%。